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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产权房屋有没有继承的可能

时间:2026.09.26 标签: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阅读:1212人
律师解析:
集体产权房屋在部分情形下可以继承。它一般是建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产权归集体,个人通常只有使用权。
先说宅基地房屋,宅基地所有权属集体,可宅基地上的房屋是村民个人合法财产。按照“地随房走”原则,继承人能继承房屋,进而获得房屋所占宅基地的使用权。但要是继承后房屋倒塌,宅基地会被集体收回。
再看集体分配给成员居住的公房,个人仅有居住权,没有所有权,这类房屋通常不能继承。不过符合条件的共同居住人能申请继续承租。
另外,集体产权房屋的继承要遵循集体组织规定和程序。有些集体组织对房屋继承有特殊要求,比如继承人得是本集体组织成员。所以,继承人继承集体产权房屋时,要先了解当地政策和集体组织规定,再按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案情回顾:

小朱是某集体组织成员,其父母拥有该集体的宅基地房屋。父母去世后,小朱想继承该房屋。同时,小胡也是该集体成员,他所居住的集体分配的公房,其共同居住人小许在他去世后想继续承租。然而,集体组织规定继承人须为本集体组织成员,且对房屋继承有特殊程序要求,这引发了小朱和小许能否顺利继承或继续承租的争议。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继承宅基地房屋,根据“地随房走”原则,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村民个人合法财产,小朱作为继承人可继承房屋并获得房屋所占宅基地的使用权。但如果继承后房屋倒塌,宅基地会被集体收回。
2、对于小胡居住的公房,个人只有居住权无所有权,通常不能继承。不过小许作为符合条件的共同居住人可申请继续承租,同时继承集体产权房屋要遵循相关集体组织的规定和程序,小朱和小许都需先了解当地政策和集体组织规定,按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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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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