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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自愿离婚能不能不经过冷静期

时间:2026.09.24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1479人
律师解析:
双方自愿离婚必须经过冷静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协议离婚离婚冷静期制度。夫妻自愿离婚,要签书面离婚协议,然后亲自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想离婚,能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还得亲自填《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把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
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双方没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就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要完成离婚,需在冷静期届满后,双方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才发。
要是双方实在无法达成一致,可选择诉讼离婚,这种方式不适用离婚冷静期规定。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因感情不和决定协议离婚,二人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发放了《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在冷静期内,小朱反悔不想离婚了,小丽却坚持要离。小朱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冷静期届满后,小丽要求继续办理离婚,小朱不同意,双方就能否跳过冷静期完成离婚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协议离婚设置了离婚冷静期制度。小朱和小丽协议离婚,需经过冷静期,小朱在冷静期内撤回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2、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小丽坚持离婚,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诉讼离婚不适用离婚冷静期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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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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