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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租约到期对方不搬要怎么处理

时间:2026.09.16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 阅读:939人
律师解析:
商铺租约到期对方不搬,可按这些步骤处理。
按照《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租赁期满,承租人要返还租赁物。你可以给对方发书面通知,明确告知租约到期,要求其在合理时间内搬离并返还商铺。书面通知能作为日后纠纷证据
要是对方在合理期限还不搬离,有几种解决途径。先和对方协商,了解不搬离的原因,看能否达成新租赁协议或解决方案。要是对方因客观原因暂时无法搬离,在合理范围内可给一定宽限期,同时明确宽限期时长和费用等问题。
协商不成,可找第三方调解,比如请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介入,促使双方达成一致。
若调解也没用,就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要提供租赁合同、书面通知等证据,证明租约到期且对方拒不搬离。法院判决后,若对方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强制其搬离商铺,还能要求其支付逾期占用期间的费用。

案情回顾:

小朱将商铺出租给小胡,租约到期后,小胡却拒不搬离。小朱依据《民法典》规定,向小胡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搬离并返还商铺,但小胡未理会。小朱与小胡协商,小胡表示因客观原因暂时无法搬离,小朱给予一定宽限期并明确相关费用问题,然而小胡宽限期满仍未搬离。小朱又寻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依旧无果。

案情分析:

1、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小胡应当返还租赁物,小朱发出的书面通知是合法且必要的,可作为证据。
2、小朱先与小胡协商并给予宽限期,后寻求第三方调解,在这些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后,小朱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供租赁合同、书面通知等证据证明事实,若法院判决后小胡仍不履行,小朱可申请强制执行并要求小胡支付逾期占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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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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