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地上车位权属认定分不同情况。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建设单位销售房屋时,若明确将车位按个或面积计价,与房屋分别核算,车位归建设单位,建设单位能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等方式处分。要是规划车位随房屋销售时分摊进业主公摊面积,车位就属全体业主共有,建设单位不能单独处分。
非规划车位,也就是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车的车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规定,属于业主共有。业主有共同管理和收益的权利,收益一般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等小区公共事务。
认定地上车位权属,可查看相关
产权证书、规划文件、
购房合同等资料。产权证书明确登记车位归属的,可依此确定。规划文件能看出车位是否为规划内车位。购房合同中关于车位的约定很重要,能明确建设单位与业主对车位的处置安排。
若对车位权属有争议,
当事人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由法院根据相关
证据和法律规定裁决。
案情回顾:小胡购买了小区房屋,小区有地上车位。建设单位称部分规划车位归其所有,要出售给小胡。小胡认为这些车位分摊进了公摊面积,应属全体业主共有。同时,对于占用公共道路的非规划车位,小胡和建设单位也对其权属存在争议,双方协商无果。
案情分析:1、对于规划车位,若建设单位销售房屋时明确车位按个或面积计价、与房屋分别核算,车位归属建设单位;若分摊进业主公摊面积,则属全体业主共有,本案需查看购房合同等资料确定车位是否分摊。
2、非规划车位即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场地的车位,依据民法典规定属于业主共有,业主有共同管理和收益的权利。
3、双方对车位权属有争议,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
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产权证书、规划文件、购房合同等证据和法律规定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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