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工程招投标纠纷精选解答 > 围串标这种行为会受到什么处罚

围串标这种行为会受到什么处罚

时间:2026.09.11 标签: 建设工程纠纷 工程招投标纠纷 阅读:1272人
律师解析:
围串标是指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合法利益的行为。其处罚情节严重程度而定。
行政责任上,若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中标无效。会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若有违法所得,会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刑事责任方面,按刑法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此外,围串标行为致他人损失的,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方可要求围串标行为人赔偿因该行为遭受的经济损失。若遇到围串标情况,受损方应及时收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小李、小胡作为投标人,为获取项目中标,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他们私下商量好各自的投标价格,以确保其中一人中标。最终小朱中标,项目金额较大。招标人小许发现异常后进行调查,掌握了他们围串标的证据。小许认为他们的行为损害了自己及其他投标人的利益,要求相关处罚并赔偿损失

案情分析:

1、从行政责任来看,小朱、小李、小胡相互串通投标,中标无效。应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他们作为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若有违法所得,应并处没收违法所得。若情节严重,还可能被取消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公告,甚至被吊销营业执照。
2、若情节严重,小朱、小李、小胡的行为可能触犯刑法,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3、小许作为受损方,可要求小朱、小李、小胡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因围串标行为遭受的经济损失。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西安建设工程纠纷魏宪合律师 已认证
4.9分 服务10万+ 执业16
专长:

建设工程纠纷、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优势:

有团队,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律所:

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荣誉:

优秀律师等 1项荣誉

电话:

15991606273

律师简介:魏宪合律师,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自执业以来,魏律师专注于处理企业经济纠纷、各类合同纠纷、建设工程争议、刑事辩护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领域的法律事务。在法律服务过程中,始终坚持认真严谨、精益求精的态度,注重时效性,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根本出发点。魏律师为人诚实守信,做事认真负责,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清晰的思辨能力和高效的应变能力,赢得了众多客户的信任和赞誉。

更多>
魏宪合律师,已执业16年,执业地区为陕西西安,认证执业律所是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擅长建设工程纠纷、刑事辩护、交通事故等领域案件,支持在线咨询或电话咨询:15991606273,经过平台多重严格审核,官方实名认证通过,已获得平台特别推荐!
在线咨询此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