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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无罪,看守所关押期间会赔偿吗

时间:2026.09.06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赔偿 阅读:1076人
律师解析:
法院判无罪,在看守所关押期间通常能获得赔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还有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后,要是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赔偿义务机关一般是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赔偿方式主要是支付赔偿金,每日赔偿金按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这意味着,被无罪关押的公民能依据被关押天数拿到相应经济赔偿
但存在法定免责情形时,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像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伪造其他有罪证据羁押、被判刑;依照刑法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等情况。
若不存在这些免责情形,被无罪关押者可依法申请国家赔偿。申请时要准备好相关材料,按规定程序进行,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因涉嫌盗窃被公安机关拘留并关押在看守所,后经法院审理,判决小朱无罪。小朱认为自己在看守所被关押期间遭受了损失,要求获得赔偿。但公安机关认为小朱存在作虚伪供述的可能,不应给予赔偿,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后,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本案中小朱被法院判无罪,符合获得赔偿的条件。
2、赔偿义务机关通常是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本案中应由作出拘留决定的公安机关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方式主要是支付赔偿金,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3、若小朱存在法定免责情形,如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等,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需由公安机关举证证明小朱存在免责情形,若无法证明,则小朱可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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