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成立但
未生效是能解除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要是
当事人协商一致,就可以
解除合同。哪怕合同还没生效,只要双方都同意解除,就能解除合同。
当事人还能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情况。当约定的解除事由出现,有解除权的一方就能解除合同。而且,在一些法定情形下,当事人有法定解除权。像因
不可抗力没办法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到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用行动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催告后在合理时间内还是没履行;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有其他
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等。
要是一方要行使解除权,得通知对方。合同从通知到达对方时起解除;要是通知里写了
债务人在一定期限不履行
债务合同就自动解除,而债务人在这个期限没履行,合同就从通知载明的
期限届满时解除。要是对方对解除合同有意见,任何一方都能请求法院或
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胡签订了一份合同,但合同尚未生效。之后小朱认为合同履行对自己不利,想解除合同。小胡起初不同意,认为合同虽未生效但也不应随意解除。双方就合同能否解除产生争议。小朱称根据合同约定的解除事由已发生,自己有权解除;小胡则觉得约定不明,不能随意解除。
案情分析: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当事人协商一致可解除合同。若小朱和小胡能达成解除合同的合意,合同可解除。
2、若合同约定了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且该事由发生,解除权人(小朱)可解除合同。若符合法定情形,如不可抗力等,小朱也享有法定解除权。
3、若小朱行使解除权,应通知小胡。合同自通知到达小胡时解除;若通知载明一定期限,小胡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合同自期限届满时解除。小胡对解除有异议,双方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