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事务、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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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胡雨薇律师,作为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毕业于法学界“五院四系”之一的西南政法大学。自 2017 年执业以来,胡雨薇律师一直致力于刑事辩护领域,尤其擅长处理企业家犯罪、职务犯罪等刑事案件,此外,还专注于处理刑民交又案件以及重大商事诉讼案件。在执业期间办理了大量案件,凭借其专业高效的办案水平,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和信任。 部分成功案例: 1.最高层督办涉黑案中,张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无罪) 2.督办涉恶案件中,韩某某涉嫌非法拘禁、高利转贷、骗取贷款案(摘掉恶势力的帽子,刑期实报实销) 3.巢某某开设赌场罪案(批捕后取保、缓刑) 4.许某某涉嫌开设赌场案(取保) 5.某政法委副书记受贿案(二审改判缓刑) 6.张某某涉嫌集资诈骗罪案件(取保、无罪) 7.徐某集资诈骗案(一审无期,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 8.张某某涉嫌诈骗案(取保) 9.侯某某涉嫌合同诈骗罪案(一审 12 年半,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 10.刘某涉嫌诈骗罪案件(取保后撤案) 11.王某盗窃罪案件(取保) 12.薛某涉嫌非法经营罪案件(取保、无罪) 13.陈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取保、无罪) 14.陈某涉嫌强奸罪案件(取保、无罪) 15.郑某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案(批捕后取保、缓刑) 16.张某犯交通肇事罪(取保、缓刑),又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再次取保、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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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公司注销后法人资格消灭,不能再作被告被起诉。但存在特殊情形,若公司注销时股东或第三人对债务作出承诺,可起诉该股东或第三人;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且相关人员承诺担责,债权人可起诉;公司未经清算注销致无法清算,债权人可起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等要求清偿。能否起诉需依具体情况判断。

国有控股企业解散时,员工补偿方式主要有经济补偿和额外补偿。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额外补偿则需依据企业具体规定和实际情况确定。

公司散伙即终止,财产分配依《公司法》等规定进行。先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等,再清偿公司债务,剩余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或章程规定分配。若章程有约定,依约执行;无约定则按实缴出资比例分。如甲、乙、丙股东按40%、30%、30%比例分配剩余财产。过程需依法依规,保障各方权益,有异议可协商、仲裁或诉讼解决。

公司出现以下情况股东可提解散之诉:连续两年多无法开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股东表决达不到法定或章程比例连续两年多无法形成有效决议、董事长期冲突且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无法解决,导致经营管理严重困难;或经营管理有其他严重困难,公司存续会损股东利益。股东提诉讼应以公司为被告,法院认定符合条件会判决解散。

诉前调阶段公司注销,若公司依法清算并注销,诉讼主体消灭,诉前调程序终结。若未依法清算,可追加股东、发起人或出资人等为被告继续处理纠纷,因他们在公司注销后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