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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时彩礼没给全,婚后还会给吗

时间:2026.05.24 标签: 婚姻家庭 彩礼 阅读:871人
律师解析:
结婚彩礼没给全,婚后到底给不给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从法律上说,彩礼其实是附条件的赠与,这个条件一般就是结婚。双方结了婚,赠与条件就达成了,但法律没规定彩礼必须给全,也没说婚后就得接着给。
要是婚前有书面约定,明确了彩礼数额和给付时间,还约定婚后给剩下的,那这约定是有法律效力的。要是给彩礼的一方不按约定做,另一方可以先跟对方协商,协商不成还能去法院起诉
要是没有书面约定,只有口头承诺,想让对方给剩下的彩礼,举证可就难了。不过要是有证人或者聊天记录能证明有口头约定,也可以试着先和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就走法律途径。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给彩礼让给的一方日子过得很艰难,那离婚的时候,给彩礼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返还一部分。所以婚后给不给剩下的彩礼,主要看双方商量的结果。要是因为这事起了纠纷,建议先好好协商,实在不行再寻求法律帮助。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结婚时,彩礼未给全。婚前双方未签订关于彩礼的书面约定,仅小朱口头承诺婚后会补齐剩余彩礼。婚后小朱却不再提及此事,小丽要求小朱继续给付,小朱以各种理由推脱,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从法律层面讲,彩礼是附结婚条件的赠与行为,双方结婚后赠与条件达成,但法律未强制规定彩礼必须给全或婚后继续给付。
2、因双方没有书面约定,仅存在口头承诺,小丽若要主张小朱继续给付彩礼,需提供证人、聊天记录等证据来证明口头约定的存在。若能证明,可先与小朱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3、若给付彩礼导致小朱生活困难,在离婚时小朱可要求小丽返还部分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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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卫东律师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5年,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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