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房屋买卖精选解答 > 立案后买的房产算不算转移财产

立案后买的房产算不算转移财产

时间:2026.04.15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1265人
律师解析:
1.立案买房产是否算转移财产,要视情况而定。
若案件涉及债务纠纷,买房者有逃避债务主观故意,用偿债资金买房致债权人权益受损,可能会被认定转移财产,债权人可通过法律手段维权。
2.若买房者购房需求合理、资金来源合法,像为改善居住条件而买房,并非逃避义务,通常不算转移财产。
判断核心是有无逃避义务、损害他人权益的故意和行为。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存在债务纠纷,案件立案后,小朱购买了一套房产。小李认为小朱是为逃避债务,通过减少可偿债资金购置房产,属于转移财产行为,损害了自己的债权。而小朱称自己是因家庭人口增多,为改善居住条件正常购房,并非转移财产。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判断立案后买房产是否算转移财产,关键在于购买者是否存在逃避法定义务、损害他人权益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若如小李主张,小朱有逃避履行债务的主观故意,通过减少偿债资金买房使小李权益受损,则可能被认定为转移财产,小李可行使撤销权维护权益。
2、若如小朱所说,其有合理购房需求且资金来源合法,并非为逃避义务,是正常购置行为,一般不算转移财产。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