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老板为公司:
查询股东是否
出资不实、
抽逃出资,若有可追加股东为
被执行人,让其在未出资范围担责;调查公司到期债权,可申请法院执行。
2.老板为个人:
调查有无转移、
隐匿财产行为,发现后可
申请执行;申请将其列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实施信用惩戒。
3.老板暂时无履行能力,法院会终结本次执行,待其有财产时可随时申请恢复。
案情回顾:小朱跳槽到一家新单位,然而5个月后公司却
拖欠他
工资8000元。小朱索要工资无果,无奈之下
申请劳动仲裁。
仲裁结果虽支持了小朱的诉求,但执行时却发现老板名下公司没钱没资产。因担心自己的权益无法实现,小朱陷入了困境。
案情分析:1、由于老板主体是公司,可查询该公司是否存在股东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情况,若有则可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让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工资支付责任。此外还可调查公司是否有到期债权,如有可申请法院执行该到期债权来支付小朱工资。
2、若老板为规避执行将
个人财产转移、隐匿,可申请法院对转移隐匿的财产进行执行。也可申请将老板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形成信用惩戒。若老板确实暂时无履行能力,法院会裁定终结本次
执行程序,等老板有财产可供执行时,小朱可随时
申请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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