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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各有一套房,离婚时算不算唯一住房

时间:2026.04.01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488人
律师解析:
1.住房是否为“唯一住房”要结合具体场景判断。
从家庭层面,离婚前夫妻各有一套房,不算唯一住房。
2.离婚房产分割后,若一方仅分得名下一套房且无其他房产,从个人角度算唯一住房。
3.不同事务中“唯一住房”认定标准不同,房产交易缴税时,税务部门按规定审核;法院执行时,会综合考虑被执行人住房及居住需求等。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原为夫妻,二人名下各有一套住房。后两人离婚并进行房产分割,小朱分得自己名下那套住房,且其名下无其他房产。在后续小朱进行房产交易时,税务部门对其住房是否为“唯一住房”进行审核,小朱认为自己名下仅此一套房应算唯一住房,而税务部门有自己的认定标准,双方对此产生争议。同时,若后续涉及法院执行程序,对于“唯一住房”的认定也存在潜在分歧。

案情分析:

1、从家庭角度看,离婚前小朱和小丽各有一套房,家庭层面不算唯一住房。离婚后从个人角度,小朱仅分得自己名下住房且无其他房产时,其个人认为该房是唯一住房有一定合理性。
2、不同事务中“唯一住房”认定标准不同。房产交易涉及税费缴纳时,税务部门会按相关规定审核;法院执行程序中,会综合考虑被执行人住房情况、居住需求等因素来认定“唯一住房”,所以不能单纯以个人认知来确定是否为唯一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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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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