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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里中介于合同需负什么责任

时间:2026.03.16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848人
律师解析:
1.如实报告:
二手房买卖中,中介要如实告知委托人房屋状况、产权情况、交易风险等信息。
若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损害委托人利益,不仅没报酬,还得赔偿
2.勤勉尽责:
中介需凭借专业能力和谨慎态度,为委托人提供全面准确服务,协助办理产权过户贷款申请等手续。
3.保密责任:
中介要对委托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保密。
若中介违约,委托人可追究其责任并索赔。

案情回顾:

小朱委托中介公司购买二手房,中介在介绍房屋时,故意隐瞒该房屋曾发生过严重火灾的事实。小朱基于中介提供的信息签订了购房合同,并支付了中介报酬。在后续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小朱得知房屋的真实情况,认为中介未如实报告重要事实,给自己造成了损失,要求中介退还报酬并赔偿损失,而中介则认为自己已完成促成交易的任务,不应退还报酬,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中介负有如实报告责任,应向委托人如实报告房屋真实状况等订立合同的重要事项。该中介故意隐瞒房屋曾发生严重火灾这一重要事实,损害了小朱的利益,依据法律规定,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承担赔偿责任
2、小朱作为委托人,在发现中介违反如实报告责任后,依法有权追究中介的违约责任,要求其退还已支付的报酬并赔偿相应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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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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