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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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过程中违约情况的处理策略针对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出现的违约问题,处理方式如下:此类纠纷主要集中在违约责任如何认定及承担方面。若二手房交易出现违约情况,而买卖合同仍具备履行条件,允许合同继续执行的前提下,可要求违约一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后,进而继续履行二手房买卖合同。另外,当二手房买卖违约引发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若是由于卖方自身原因造成,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退还本金并加付双倍赔偿金。

关于二手房定金合同违约事项的处理方法购买二手房产并支付定金之后,若出现毁约情形,则须依照相关法规承担相应之违约责任。在这种情况下,通常定金将被视为不可收回的损失。

二手房屋交易合同因违约被解除后,解除权人可向违约方要求赔偿或支付违约金,除非另有书面约定。合同中有明确违约金及支付方式的,违约方应遵守;有具体违约损失赔偿计算方法的,亦须按此赔偿。若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法院或仲裁机构可调整提高;过高则降低。

卖房人毁约,要承担三种结果。卖房人看到房价上涨后拒绝卖房,属于民事违约行为,要承担三种违约结果:一是继续履行合同;二是采取措施补救;三是赔偿缺失。这三种违约结果是由买房人选择的,因此,买房人可以不要卖房人返还定金,而要求对方必须继续履行合同。

在二手房交易中,卖家需先解押消除按揭贷款以确保产权清晰,否则交易无法进行。交易时应注意: 1. 确认产权明晰,涉及共同所有权时需全体共有人同意; 2. 检查土地性质(划拨或出让),计算剩余权益,避免因年限问题造成经济损失; 3. 谨防房屋被租赁,遵守“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以免产生纠纷。这些因素对交易成功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