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工程建设超工期后果多。
施工方因自身问题超工期算违约,要担责,像付
违约金。
发包方会因交付延迟受损,有权索赔。
超工期还可能因赶工影响质量,留安全隐患,引发连锁反应,损施工方信誉。
若因
不可抗力超工期,要及时通知发包方并出证明,减轻或免部分责任,还得尽量减少损失扩大。
案情回顾:小许作为施工方承建工程,却超出工期。发包方认为是小许方原因导致超工期,影响项目交付延迟,造成自身
经济损失,要求小许承担
违约责任并
赔偿损失。小许则称是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超工期,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若经查明超工期确系小许方原因,那么小许构成违约,需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等承担违约责任。
2、若超工期是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因素导致,小许虽可能减轻或免除部分责任,但仍需采取措施减少损失扩大,否则也可能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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