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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把房子给前妻后还能不能索回

时间:2026.01.30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1441人
律师解析:
房产完成过户产权变更后,通常不能随意索回。
因为赠与或分割协议具法律效力,受契约约束。
不过,有特殊情形可撤销
像订立协议时有欺诈胁迫,一年内可申请撤销。
对房产性质、价值等有重大误解,也能申请。
因协议致一方生活困难等显失公平,也有机会撤销索回房产。
索回应有合理合法事由,通过法律程序,由法院判定是否支持。

案情回顾:

小许将房产赠与他人并完成过户,事后小许认为自己的行为存在重大误解,且该赠与协议导致自己生活困难,显失公平,遂要求索回房产,但遭到拒绝,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案情分析:

1、若房产已完成过户等产权变更手续,一般不能随意索回,房产赠与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2、存在特殊情形可撤销协议索回房产,如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一方对房产性质、价值等存在重大误解,或协议导致一方生活困难显失公平等。
3、要索回房产需有合理合法事由,并通过法律程序主张权利,由法院根据具体证据和事实判定是否支持索回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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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瑞轩律师

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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