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已完成
过户:
房子过户到子女名下,赠与已完成。
若无严重侵害赠与人权益、不履行
扶养或约定义务等法定撤销情况,父母无法收回房子。
2.未完成过户:
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但未过户时
可撤销。
3.非法赠与:
若父母为逃债“赠与”房屋,
债权人能通过法律途径
撤销赠与收回房子。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
离异后,曾打算将名下一套
房产赠与成年子女小胡,并签订了
赠与协议。后小朱和小丽因一些
家庭矛盾,想要收回该套房产。此时,若房产已完成过户登记到小胡名下;若房产未完成过户登记。小朱和小丽不知能否收回房屋,双方对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若房产已完成过户登记,根据赠与规定,房产所有权已转移至小胡,赠与行为完成。一般情况下若无严重侵害小朱和小丽或其
近亲属合法权益、对小朱和小丽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
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法定撤销情形,小朱和小丽不能收回房屋。
2、若房产未完成过户登记,且小朱和小丽明确表示过赠与意思,在未过户前他们可撤销赠与。若小朱和小丽是为逃避
债务等非法目的而“赠与”房屋,债权人可通过法律途径行使
撤销权,要求收回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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