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机构出具的,女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二)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三)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
(四)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五)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
(六)子女随外祖父母单独生活多年,外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
(七)女方有相应的工作能力及经济收入的证明。
子女抚养权是离婚双方争夺的焦点之一,往往会为了子女抚养权不惜撕破脸皮。有关婚姻家庭的其他问题,如子女抚养费要多少,如何给子女抚养费等,由于篇幅限制本文对此不多作讨论。生活中,如果遇到了婚姻家庭方面的问题时,建议可以先向我们律师365网站的专业律师进行咨询,然后再实际对问题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