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我国法律对于集体劳动争议案件的结案时限做出以下规定: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在收到仲裁申请后的60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长30日。处理集体劳动争议,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15日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可延长15日。
徐州律师服务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