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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的具体细节,但大方向是以《规定》为依据的。 新出台的《
济南市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提到,国有土地的房屋征收补偿仍执行原有标准。但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安置房屋分摊面积计价进行了调整。 调整为:过渡期限内每月临时安置补助费按被
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2元计算,每月临时安置补助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发。 以此推算房屋建筑面积100㎡的被
拆迁居民每月领到的租房费为2200元,比过去多了700元。同时临时租房费底线也将上调,今后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少于45㎡的被拆迁居民在拆迁安置期内每月可领取1000元租房费。 除了租房费外,在一次性搬迁补助费,即市民俗称的搬家费上,《规定》也进行了上调。即今后一次性搬迁补助费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住宅房屋每平方米22元,比原有标准高了2元,私有非住宅房屋每平方米28元,比过去多了3元。 此外,《规定》指出,一次性停产停业补偿费按私有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营业、生产用房为每平方米50元,比过去上涨20元,其他非住宅用房为每平方米30元,比过去上涨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