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已认证的进项发票,可找销售方要求提供相应的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然后找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丢失
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如果是未认证的进项发票,可找销售方要求提供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再找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
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 第三条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