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自诉一般用书面的形式,即应当制作并向法院呈递刑事自诉状。但是,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
综上所述,大部分刑事案件是公诉案件,由检察院审查起诉,当然也有一些案件,比如告诉才处理的或者犯罪情节轻微的,受害人要自己起诉。对于自诉案件,也有一定的诉讼时效,在犯罪的追诉期间内起诉法院才能受理,否则过了追诉期,就不能再追究嫌疑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