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处罚辩护专题 > 三年有期徒刑或拘役是什么意思

三年有期徒刑或拘役是什么意思

三年有期徒刑或拘役是什么意思
拘役作为一种刑罚,在很多的的地方我们都可以看到;但是拘役究竟是什么,它的适用对象和特点又是如何,相信很多的人都希望能够了解这一方面的知识;为了给大家答疑解惑,今天律图网小编就来给大家说一说什么是拘役,以及拘役的适用对象有哪些,希望小编整理的知识能够帮助到大家,整理如下。
2024-03-03 03:58:30 已帮助10934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是什么意思

通俗来讲,就是在判决后的四年内不再犯罪,原来判决的那三年徒刑就不用执行,如果在这四年的考验期内再犯罪,就会和新罪一块合并处罚,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予以量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1.《刑法》第76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77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2.《刑法》第77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3.《刑法》第69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20年,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你说的这种情况是指缓刑考察期四年,如果表现良好,则原判决不再执行。


综上所述,关于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是什么意思小编已经告诉打击爱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是要实行社区矫正的,在缓刑考验期内要遵守一定的规定,如果因为违反了考验期内的规定,就需要撤销缓刑了,所以为了能够顺利完成缓刑的考验,缓刑犯一定要遵守规定。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