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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兼并 亏损弥补

收购兼并  亏损弥补
兼并收购简称并购。兼并:又称吸收合并。其实质是在企业控制权运动过程中,各权利主体依据企业产权作出的制度安排而进行的一种权利让渡行为。并购活动是在一定的财产权利制度和企业制度条件下进行的,在并购过程中,某一或某一部分权利主体通过出让所拥有的对企业的控制权而获得相应的受益,另一个部分权利主体则通过付出一定代价而获取这部分控制权。
2024-02-27 22:20:56 已帮助330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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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补亏损

由于未弥补亏损形成的时间长短不同等原因,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有的可以以当年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有的则须用税后利润弥补。无论是以税前利润还是以税后利润弥补亏损,其会计处理方法均相同。企业应将当年实现的利润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贷方,其贷方发生额与“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的借方余额自然抵补。


但是,以税前利润和以税后利润弥补亏损在计算交纳所得税时的处理是不同的。在以税前利润弥补亏损的情况下,其弥补的数额可以抵减当期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而以税后利润弥补的数额,则不能作为纳税所得扣除处理。


经过律师小编的讲解您是否对股权转让问题有一定的了解呢?其实在生活中处理这样的问题并不难。您可以将未分配的利润用于期末结转和弥补亏损。如果是贷方余额,可以进行利润分配。好了关于股权转让前未分配利润的问题小编就介绍这么多了,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我们365律师,相信他们会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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