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登记: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1)要求
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
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
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
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
子女抚养、财产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持有
结婚证; (5)当事人各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6)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
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周一,周三,周五,下午办理 以上是对金水区民政局
离婚手续办理时间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