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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赔偿无赔偿能力

民事赔偿无赔偿能力
国家机关因某种纰漏导致相关行为人无辜判刑的,在查明清楚后是需要对相关错判的行为人给予一定的补偿的,这种补偿就叫做刑事赔偿。刑事赔偿是有其相应的赔偿标准的,国家机关应按照相应的赔偿标准给予行为人刑事赔偿。刑事赔偿义务机关是指接受刑事赔偿请求、支付赔偿费用、参加赔偿诉讼的义务方。主要包括公安机关、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监狱管理机关。
2024-03-05 07:22:14 已帮助263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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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交强险 无赔偿能力的怎么办

如果肇事者没有能力支付受害者赔偿金的,受害者可以要求法院对肇事车辆(肇事车辆归肇事者所有)进行查封拍卖,如果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向申请执行人签发一个债权凭证。如果被执行人在10年之内有可被执行的财产,申请人可以随时申请人民法院恢复执行。


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能力赔偿的,可以由法院暂时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后,可随时恢复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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