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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二手房政策

1、二手房买卖不再需要提供公证书。


当事人办理存量房买卖合同备案手续,不需要提供公证书;当事人可以向任一网签点申请办理存量房买卖相关工作,也可到各房产交易中心大厅自由网签点申请办理,各网签点不得强制当事人办理公证、收取公证费


2、二手房交易必须先进行核验


从8月1日起,重庆主城五区、一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范围内申请二手房交易都要先核验房源的真伪,然后才能发布并办理交易手续。出台核验政策,也有助于减少中介市场虚假房源、“模特房”等不合规现象。


(1)核验房屋证载的房屋所有权证号/不动产权证书号、权利人是否与楼盘表记载信息或房产档案等资料记载的信息一致;


(2)核实房屋是否存在查封、异议登记等限制交易信息;


(3)核验房屋坐落、建筑面积、规划用途等基本信息。


最新修订: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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