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实施
刑法第293条规定的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行为人若实施上述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
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
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同时也规定矛盾系由被害人故意引发或者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主要责任的不构成寻衅滋事。行为人因婚恋、家庭、邻里、
债务等纠纷,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行为的,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后,继续实施前列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除外。 欧阳
律师建议:夏季在外饮酒要适量,公众场所
打架斗殴情形恶劣轻则
行政处罚,重则
刑事拘留。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