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规定,合同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一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 意思表示真实;(三) 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同时我国法律也规定,机动车辆的转让,在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基础上,需经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过户登记后,才发生法律效力。未办理登记手续的,车辆所有权尚未转移。车辆是重要动产,为了更好地保护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护交易的安静和效率,便于国家对重要动产的监督管理,现行法律规定,机动车物权(含所有权)的变动采用登记为公示方法。车辆所有权的转移以过户登记为生效要件,未经公安车管部门过户登记,就是未经登记公示,因而依法不能产生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力。车辆所有权的归属仍应以行车证和机动车登记证记载的车主为准。即使车辆交付受让人,原车主仍享有所有权。(以上意见由本栏目编辑人员提供,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