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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特别约定效力

合同特别约定效力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这个“法律效力”不是说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说由于合同当事人的意志符合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国家赋予当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否则即依靠国家强制力,要当事人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2024-03-05 09:20:10 已帮助269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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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约定

1、如因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原因,导致已签署的商品房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效力受到任何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变更、无效、撤销、条款无法执行等),甲、乙、丙三方确认已抵偿的工程款不受任何影响,仍视为甲方已就抵偿部分的工程款向乙方履行了付款义务。


2、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乙方与甲方之任何纠纷或后续变动。尤其在工程结算和已按本协议抵偿工程款行为方面,导致在抵偿金额范围方面对甲方有任何实质性影响的(包括但不限于已抵偿金额超过甲方应支付乙方之工程款的),甲方或丙方有权单方解除抵偿房屋之买卖合同或要求乙方以现金形式返还甲方受影响部分金额。如因丙方行使合同单方解除权导致的损失由乙方负担。无论是否办理完毕抵消房屋的撤销手续,丙方均不承担向乙方交付房屋的责任,由此导致的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相关责任。


3、在本协议书有效期限内或之后的任何时间,本协议各方不得向任何与本次合作行为不发生直接关联的第三方泄露任何在本次合作中获悉的有关对方公司的秘密信息和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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