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张某一开始就知道他不是其子的
法定监护人,因此她没有权利去代其子邓某代为签字. 而她也不通知其前夫卖房一事.更未提起过他已
离婚一事.那么她的动机应该是不纯. 我在想幸亏工作人员发现及时,没有办理过户,否则日后可能会有
房产纠纷. 因为邓某的
监护人没有确认卖房一事. 其实正好相反,如果
房子过户了,现在就是你的了,孩子的父亲来了也没有办法。因为你是善意且支付了对价。2.
房屋买卖合同上没有张某的前夫(其子的监护人)签字,那么这份合同有效吗?? 这份
合同的效力待定,等待张某的前夫追认; 3. 如果你不要房子了,当然可以通过法院要回首付款,理由就是对方违约无法过户,所以你要
解除合同。 4.如果首付款无法追回,那么你可以通过法院追回首付款,如果只知道对方的
身份证号码,法院是不会帮助你去查封对方的账号的。 5. 在此事中,中介公司至少没有大的责任。 现在你要看一下对方离婚的协议,如果其中写到了房子归女方等类似的条款,你还可以得到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