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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司法解散

股份公司司法解散
公司解散的原因有三大类:一类是一般解散的原因;一类是强制解散的原因;一类是股东请求解散。公司解散时,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解散是否导致公司法人资格的终止因国家而异,我国实行“先散后算”的体制,只有清算完成后,公司的法人人格才消灭。
2024-02-19 06:41:36 已帮助354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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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解散条件都有哪些

公司解散即必须停止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所有活动均必须限于清算的范围内。公司解散后,公司的法人资格在清算期间并不立即消灭,但公司已无权对外进行新的经营活动,实质上公司解散后由经营公司转变为清算公司,公司的董事会、法定代表人不再代表公司行使职权。如公司超越其清算事务范围而继续经营业务,其经营行为不产生法律效力。其次,公司应进入清算程序,由清算组织取代公司机关而为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解散后应当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其人选;逾期不成立清算组不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指定清算组成员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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