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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的预备状态

共同犯罪的预备状态
刑事犯罪是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消极因素的综合反映,并且这种反映表现的领域和强度,与一个国家社会变革的深度和广度密切相关。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现代犯罪的类型有很多种,刑法中对于不同的犯罪情形以及类型都进行了相应的分类,刑事犯罪的种类很复杂。
2024-02-29 10:14:48 已帮助326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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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的预备状态
犯罪预备亦称预备犯。

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

故意犯罪中介于犯罪决意与着手实行犯罪之间的一个阶段。

行为人在此阶段上,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直接故意,即明知其预备行为是为侵害某种客体制造条件,并希望以此保证犯罪的既遂;

客观方面表现为为实施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既可以是作为的形式,也可以是不作为的形式。

一、犯罪预备处罚原则犯罪预备行为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形态则是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留在预备阶段的停止形态。

我国刑法理论一般认为,行为符合犯罪构成是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根据,犯罪预备行为也有其犯罪构成,它是一种具备修正的构成要件的犯罪未完成形态。

这是追究犯罪预备行为的刑事责任的法理根据。

犯罪预备行为虽然尚未直接侵害犯罪客体,但已经使犯罪客体面临即将实现的现实危险,因而同样具有社会危害性。

因此,犯罪预备行为同样具有可罚性。

我国刑法第22条第2款认可了这一学说,规定对于预备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考虑到犯罪预备行为毕竟尚未着手实行犯罪,还没有实际造成社会危害,刑法又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二、犯罪预备的成立条件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

即犯罪预备的目的,是为了顺利地进行犯罪活动,实现犯罪意图,体现了预备犯的主观恶性,这是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主观依据。

2、行为人已经为实施犯罪进行了准备活动。

这种准备活动在法律上主要规定为两种情况:

一是为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和物品的行为。

准备的工具和物品包括用以杀伤、威胁被害人的各类凶器物品;

用以伪造货币、票证、文印的各类器具材料;

用以掩护犯罪活动、排除障碍物、销毁罪证的各类工具物品等。

准备工具和物品的手段、方法也各不相同,主要有制造、修理、改装、购买、借用、骗取、窃取等。

二是为达到犯罪目的创造条件的行为,主要指准备工具以外的其他创造条件的行为。

如为实施犯罪,事先察看犯罪现场、选择犯罪时机、探听被害人行踪、演习犯罪手段和技巧、拟定犯罪实施计划、寻找犯罪同伙等等。

涉及刑事案件,可以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有罪辩护,无罪辩护,罪轻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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