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的违法行为主要包括:
1、通过飙车等方式进行互相追赶竞赛,情节较为恶劣;
2、在酒后驾车的情况下,对自身和其他道路使用者都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社会带来了极其不良的负面影响;
3、在执行校车驾驶任务的过程中或者在承载乘客旅行的途中,未经允许擅自改变路线,违规搭载超出额定载客人数的乘客,或者以极高的速度行驶在路面上,对车上乘客的人身安全极其不负责任;
4、在运输易燃、易爆以及有毒等高危险性化学品的环节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规定,从而危及到公共安全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