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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补偿差价

如果被拆迁房安置房之间存在差价,且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由于拆迁安置房是以产权调换方式取得的,是对一方个人财产的转换,不能改变拆迁安置房为婚前一方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即使补偿了差价的安置房仍然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对房产不予分割。但是在离婚时,由于购得安置房时补偿的差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获得房子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就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差价部分给予补偿。


综上所述,对于婚前个人的房屋,不算户口拆迁补偿的,那么拆迁补偿费是属于个人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并不参与离婚财产的分割,但如果拆迁安置中只要一方的户口还属于村集体的也是可以分得征地补偿款的。






最新修订: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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