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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审立案之日

第二审立案之日
受案范围,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都有明确的管理范围,比如普通的基层法院不能审理涉外专利侵权案件,这在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当事人在起诉时候,一定要明确是否在该法院的受理范围。
2024-03-02 12:55:49 已帮助156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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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和第二审有什么区别吗?
再审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确有错误的案件进行重新审理的活动。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度,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或抗诉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裁定,以及第二审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裁定,都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裁判一旦生效,诉讼即告终结。因此,再审不是诉讼的必经程序,进入再审程序必须符合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条件。我国实行二审终审制,因此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所作的裁定或判决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二审程序又被称为上诉审、终审程序。二审不是民事诉讼的必经程序,如果当事人在一审中已达成调解或在上诉期内没有上诉的,那么一审裁判就发生效力。需要注意的是,二审的裁定或者判决一经做出,就发生了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能对其再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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