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财政部近日印发《关于阶段性降低
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要求,从2017年1月1日起,失业保险总费率为1.5%的省,可以将总费率降至1%,降低费率的期限执行至4月30日。 这是近一年来两部委第二次发布阶段性降低
社保费率的通知。失业保险由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随着费率再次降低,企业负担将得以进一步减轻,而职工到手的
工资也有望或多或少增加。 这是近一年来两部委第二次发布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的通知。失业保险改革由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随着费率再次降低,企业负担将得以进一步减轻,而职工到手的工资也有望或多或少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