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交通事故起诉事宜所应重视的关键点如下:
首先需要关注
诉讼时效,即当交通事故引发
赔偿纠纷并涉及到
人身损害时,需特别注意法律明文规定的诉讼时效为期一年,自
受害人知晓自身权益受损或应该得知其权益受侵害之日开始计算。
其次关于被告的具体确定范围,通常在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中,被告主要分为以下三大
类别:
首位者便是事故
责任人本身;
其次是车辆所有人或车辆管理人;
最后是包括保险公司在内的各类保险机构。
接下来讨论的关键问题就是
诉讼请求的确立。
关于
责任认定部分,依据相关法
法规章,对于
机动车之间的碰撞情况,责任判定采用的是
过错责任原则,若双方都存在过失,则由过失较重的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倘若是机动车与
非机动车或行人间的事故,则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即不论机动车一方有无过错,都应对此承担
侵权责任。
然而,若机动车一方并无过错,那么最多也只需承担百分之十的
赔偿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
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
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
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