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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标的物明细清单

财产保全标的物明细清单
了解民事办案流程,能清楚我国整个民事诉讼流程,以及在诉讼过程中才知道什么时间该做什么。而刑事案件中需要了解多一点公安机关的办案流程,才知道公安机关传唤你并不一定是违法了。不同类型的诉讼中,司法人员的具体办案流程要求不同,分别是用各自的诉讼法。比如,民事案件中依据《民事诉讼法,而刑事案件中则依据《刑事诉讼法》。
2024-02-19 23:40:04 已帮助470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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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律师:您好! 已经财产保全的标的物,经法院判决、标的
对数个债权人先后或同时以其债权(金钱给付之债)向法院申请执行所涉及的执行财产分配主要有优先原则、平等原则、折衷原则等。优先原则,也称优先主义,是指多个债权人就同一债务人的财产为强制执行时,首先对该债务人财产申请强制执行的债权人,可以优先于就同一财产为强制执行的后债权人而受清偿。平等原则,也称平等主义,指各债权人在强制执行程序中,不因查封时间或申请参与分配时间的先后,而使执行债权有优先和次后之分,多个债权人对同一标的物申请强制执行的,或在执行程序结束,他债权人参与分配的,对被查封之物拍变卖所得,一律依各债权人债权额的比例平均清偿。折衷原则,也称折衷主义,团体优先主义,是优先原则和平等原则的折衷,指在强制执行程序中,确定债务人参与分配的时间点,在该时间内申请参与分配的各债权人平均受偿,并对该期限后申请参与分配的债权人产生优先权。 、《执行规定》第88条第1款规定,“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第2款规定,“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依据《民诉意见》第297条的规定,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它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其它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另外,《执行规定》第90条对参与分配适用的条件作出了具体的规定。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我国对执行财产分配采取时间优先、物权优先和有限平等相结合的原则。既在债务人的财产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执行财产分配采取时间优先原则。企业法人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则不适用优先原则,而告知当事人依法申请债务人破产。同时,在债务人为自然人或者企业法人以外的其它组织时,继续适用平等原则。作为例外,在多项金钱债权由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情况下,无论债务人是法人或非法人团体,均适用平等原则;债务人为企业法人的,如其未经清理或清算而撤销、注销或歇业的,也适用平等原则。当然这里的平等原则是有限的平等原则,即只有债务人的全部或主要财产被一个法院查封时,其它有执行根据的债权人才可申请参与分配。前述的物权优先实质上是实体法创设的优先权在程序法上的保障和实现,而不是程序法所创设的执行财产分配原则。对此《执行规定》蕴含了两个方面的具体要求:一是物权对债权的优先效力,即有物权效力的债权与普通债权并存时,前者优先于后者受偿;二是物权相互间的优先效力,即同一物上设有多个物权时,根据各物权效力的强弱决定其在执行中的优先顺位,其中在存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情况下,则按照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决定其在执行中的优先顺位,可见我国目前执行财产分配所采的原则为“混合主义”。 混合主义是优先原则与平等原则的并用,它根据被执行主体(债务人)的性质以及财产状况的不同,决定适用优先原则还是平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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