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5千元至2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事实上,在我国法律上也根本没有挪用公司资金罪这样的罪名,挪用公司资金是涉嫌挪用公款。在公司发现之后,把挪用公司的这30万元的公款及时还上的话也有可能会被免于刑事处罚。但是,对于挪用公款的量刑,肯定是直接取决于犯罪嫌疑人挪用公款的数额多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