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限为二年,超过该期限未提出申请的,可能无法通过法院强制实现权利,因此需严格遵守申请时限并掌握相关时效规则。
1.准确计算申请执行的起始时间。法律文书明确履行期间的,从该期间最后一日起计算;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每次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计算;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需仔细核对文书中的履行条款,确定具体起算点,避免因计算错误延误申请。
2.留意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与中断情形。遇不可抗力或其他无法克服的障碍导致不能申请时,时效可中止;若权利人向义务人主张权利、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时效可中断。发生此类情形,需及时收集并保存相关证据,以便向法院证明时效未经过。
3.知晓法院受理后的执行期限。法院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后,一般执行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在三个月内执结。若案件超期未执结,可主动向法院询问进展,确需延长执行期限的,需经法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