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
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限是 37 天。公安部门对
被拘留的人员,若认为需
逮捕,应在
拘留后的 3 天内,提请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形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延长 1 至 4 天。对于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
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能延长到 30 天。人民检察院需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
批准逮捕书后的 7 天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
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因此,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限为 37 天,在这段时间内,公安部门要完成对案件的侦查等工作,若要继续
羁押则需转为逮捕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