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房屋是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购入且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前夫未获你同意就擅自把房子卖掉了,那你有权利让他返还
卖房所得的钱款。不过要留意,如果房屋已经
过户给了善意的第三人,并且第三人也支付了合理的价钱且办理了
产权登记手续,你或许就没办法直接把房子要回来,但可以要求前夫对你的损失进行
赔偿。
要是房屋是前夫婚前的
个人财产,那他有权利自己处置,你就没有权利要求把房子拿回来。
你可以收集一些相关的
证据,像房屋购买合同、产权登记的信息等,以此来证明房屋的权属状况以及前夫的出售行为,之后可以通过协商或者
诉讼的方式来处理。具体的情形得依据实际的证据和法律规定来进行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