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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父亲给女儿的房子算共同财产吗

婚后父亲赠予女儿的房子通常不算作共同财产
倘若父亲清楚表明此房屋仅赠与女儿一人,并且有书面协议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只赠与女儿的凭据,那么该房屋就属于女儿的个人财产
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除了有其他约定的情况之外,都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而在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某一方的财产,就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因此,关键之处在于父亲赠与的意愿表达以及相关的证据
倘若没有明确约定只给女儿,那么很有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具体的情形还需要依据实际的证据以及法律规定来进行判定。
最新修订:202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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