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民事诉讼里,通常是由原告先预交
案件受理费(也就是
起诉费)。要是原告的
诉讼请求被法院给驳回了,那案件受理费一般就由原告来承担;要是法院部分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那就按照比例来分担;要是被告
败诉了,那被告就得承担案件受理费以及其他相关的
诉讼费用。
不过呢,也有一些特殊的情况,像适用
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案件受理费会减半收取;还有一些法律规定的可以免交、减交、缓交
诉讼费的情形,比如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
当事人能够申请免交、减交或者缓交诉讼费。
要注意的是,除了案件受理费之外,可能还会有其他的诉讼费用,像
鉴定费、
证人出庭的费用等,这些费用的承担方式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