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及债务保全涉及两个层面的法律问题。婚姻方面: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需共同承担,一方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超出家庭日常需要的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债务保全方面:如果担心对方转移财产逃避债务,可在起诉前或诉讼中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需提供担保和初步证据证明对方有转移财产的风险。建议尽快收集债务证据,必要时走诉讼保全程序保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