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
合同成立与否和是否给钱并无必然关联。合同的成立主要取决于双方是否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了一致的意思表示。
倘若双方
当事人通过
要约与承诺的方式,在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
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主要条款上达成了合意,那么合同就成立了。
然而,在某些特定的合同中,比如
实践性合同(像自然人之间的
借款合同这类),除了双方达成合意之外,还需要实际交付标的物(例如实际给钱),合同才会成立。但大部分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只需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付款只是合同的履行义务,与合同成立是不同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