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当怀孕
女职工的
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不可以终止该合同。
依据相关的
劳动法律
法规,女职工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即“三期”)内,倘若
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应当把劳动合同的期限顺延至孕期、产期、哺乳期结束之时。
这是对女职工在特殊生理期间权益的一种保护,目的是防止女职工因为生育而遭遇失业风险,确保女职工在生育期间能够维持稳定的
劳动关系,同时享有相应的福利待遇等权益。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此规定而终止合同,那就属于
违法行为,女职工可以借助劳动
仲裁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