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房屋或办公场地装饰工程的
承包合同之中,如果出现因
逾期完工而酿成的违约事宜,
违约金的计算往往遵循如下的基本规则与准则。
首要任务在于确认并评估合同文本之中对违约金所作的明确规定及约定形式,这其中包括了规定具体金额或是参照某个特定的比例进行计算等多种可能的情况。
若已有明确约定的固
定金额作为
违约责任的
赔偿标准,那么超期完工便需根据此固定金额履行相应的
赔偿义务。
然而,如果合同中约定的是以未完成部分的总价为基础,再乘以约定的比例来计算违约金,则是更为常见的做法。
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如果合同中所规定的违约金数额过高,高出了
当事人实际造成的损失,那么作为违约方的一方有权请求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对此作出适当的调整以降低过高的违约金。
反之,若违约金过低难以弥补实际造成的损害,那么受害者即非违约方也有权利要求提高违约金的数额。
因此,具体的计算方法和金额应当根据合同中的具体条款以及实际发生的损失状况进行全面、综合的判断与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