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角度来看,违约现象的具体类型与表现形态主要包括以下五种:首先,预期违约的形式主要分为明显预期违约以及非明显预期违约两大
类别。
其中,前者即是明确表达出不打算履行自身所应承担的
合同义务;而后者则是透过各种事实行动或客观状况来暗示其无意履行相关义务。
其次,范畴涉及到不履行问题,即企业违反约定,完全没有按照合同规定去履行自己的义务,诸如拒绝向客户交付货物或者
拖欠应付账款等问题都属于此类。
接下来,当发生迟延履行时,又区分为
债务延迟给出和权益延迟接受两种情况。
简单来说,债务延迟给出即是指未按照约定时间履行自身义务;而权益延迟接受则是指企业以种种理由拒绝接收入账的货款。
再者,不完整履行也是一个较为常见的违约情形,这意味着尽管公司执行了合同规定,但是实际表现却无法满足合同中所预期达到的标准或需求,例如向客户交货时货物的数量无法达到预定要求,或是产品存在严重缺陷等等。
最后,不当履行,这通常涉及到如何
履行合同这一环节出现问题,例如具体履行地点、履行方式等方面未能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
针对以上各类违约现象,它们在法律责任及补救措施上也会呈现出显著差异性。